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

发布者:薛景心发布时间:2009-10-19浏览次数: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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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 济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