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委 会 职 责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11-11浏览次数:405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协助办理本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组织、协调居民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等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七、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八、完成校公安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