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薛景心发布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6

根据东营市东政发【201225号、东人社字【2012361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居民的参保手续安排在居委会(家四区12号楼1单元101室)集中办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家属、子女、无业人员的医保2012年以前,属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办理,从2013起划归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范围限定于:

1、户籍在东营区文汇派出所

2、属于我校东营校区户头(不含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和大学生,该类人员由所在学校参保)

上述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各类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保。

户籍关系在北京、黄岛等地的居民请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二、缴费标准

1、每人缴纳120/年。

270周岁以上(19421231日以前出生)不需缴费,到居委会办理确认手续后,即可享受2013年医保待遇。

三、手续办理

1、根据有关规定,保险经办人员不得收取现金,参保人需将保费缴存至银行指定账户,由银行在存款凭单上盖章,参保人复印并签署姓名后,将复印件交至居委会(需携带原件备查)

家七区建设银行:6227002180975360620,开户人:李曙光

校内工商银行:  6222001615100762382,开户人:李曙光

2、参保人需携带户口本和二代身份证便于核对户籍信息,两证件不全者,需到文汇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五、时间安排

1、银行缴费时间:20121218----20121221

2、居委会办理手续时间:

    20121219日 家属区1234区居民

    20121220日 家属区5678区居民

    20121221日 其他居民

六、说明

  12013年起参保居民需携带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未办理医保卡前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就医、购药,原医保手册已作废。

2、请居民现场办理手续时在底表上签字确认,代办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代签。

七、其他

1、逾期者不再受理。

2、居委会咨询电话:83925588394525

公安处

居委会

  201212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