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昨日接报,某大学因学生将电瓶车电池带到宿舍内充电,爆炸引发火灾,所幸无人伤亡。邓云锋厅长专门做出批示:此事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今后各校均要做出明文规定,杜绝此行为,违反者要予以处罚。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厅长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排查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想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防范开学季事故发生。特此警示!
我们要充分高度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为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通知要求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坚决杜绝在楼宇内电动车充电的行为。
保卫处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