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未婚子女是指年满18周岁的未婚且在当地无职业子女(不包括离婚或丧偶的成年子女)
1.被投靠人(父亲、母亲)写申请(用钢笔写)
2.被投靠人户口在村居或单位集体户需出具接受证明
3.孩子户籍证明(要注明父子、母子关系,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
4.父母户籍证明(盖户口专用章)
5.父母及孩子身份证原件
6.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孩子母亲的计划生育证明(母亲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结婚日期,生育情况,在当地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若孩子母亲已满50周岁,计划生育证明可不出具)
8.投靠人为女性的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
9.投靠人的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10.投靠人的无职业证明(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
11.如投靠人年龄为18到20周岁需学校出具在校生证明
12.若黄岛区户主为其他人,户主本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出具同意其落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