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进教职工(应届毕业生)落户材料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青岛市区内的)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女性需要开具计生证明
7.一寸彩照1张(背面注上姓名)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装入个人档案袋,并将所有复印件装订一起,请于7月9日之前报送到青岛校区公安处户籍室302室。
咨询电话:0532-86981215
公安处
2013年新进教职工(应届毕业生)落户材料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青岛市区内的)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女性需要开具计生证明
7.一寸彩照1张(背面注上姓名)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装入个人档案袋,并将所有复印件装订一起,请于7月9日之前报送到青岛校区公安处户籍室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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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