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类诈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9浏览次数:1049

网络购物类诈骗是指在互联网上因买卖商品而发生的诈骗案件。购物类诈骗的商品范围主要集中在数码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等)、网游产品(Q币、游戏币、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二手车、名牌外贸服装、手机充值卡、以及毕业证书、考题答案、手机监听器等非正当商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拒绝安全支付——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账户最近出现故障”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理由,诱骗事主使用先汇款后交货的不安全交易方式。

3、以次充好——骗子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被骗案例:赵先生在网上订购了一台售价仅为680元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按照销售电话与卖方取得联系后,卖方以各种名义让赵先生先后五次汇了8000元,最终也没有把货送到赵先生手中,赵先生要求退款,对方答应退款,又用各种理由让事主向同一账号汇款17800元,这以后赵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原来自己被骗了。

被骗案例:郑女士在网上发现一条出售诺基亚手机的信息,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在银行向指定帐户汇款1000元,后对方以未收到汇款为由,让郑女士连续两次汇款,然后,对方提出要汇款总额到5000元以后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郑女士再次汇款,最后,对方又以担负保险金、运费等名义要求郑女士多次汇款,最终郑女士与对方失去了联系,这才发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