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形式的诈骗,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财物,骗取被害人钱财的基本方法是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自愿地或半自愿地向犯罪嫌疑人奉献钱财。由于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没有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只有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才能对受害人实施心理控制。
与接触型的传统诈骗相比,电信诈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接触性。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并不直接接触,被害人往往是不特定的人群,被害人无法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二是,跨境性。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通常将诈骗窝点设在非洲,东南亚,俄罗斯等地,主犯隐身幕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通常是中国人,但是,犯罪行为地通常不在中国,我国公安干警难以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大展拳脚。三是,被害人通常没有过错。在电信诈骗中,被害人通常没有贪心,只是由于某些机缘巧合的因素,才会上当受骗的。四是,犯罪嫌疑人以年轻人为主。由于电信诈骗需要借助于网络技术,从事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以年轻人居多,他们文化程度大多不高,常常出现小学生诈骗大学生,初中生诈骗大学教授的案例。
电信诈骗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多人配合,犯罪嫌疑人常常组成大小不等的团队实施诈骗。一些大型诈骗团伙伙往往参照公司化的管理模式来运作诈骗过程,有内部的员工守则,绩效考核规定,业绩激励制度,甚至规定了上下班时间,工作纪律,奖惩措施。实施诈骗时,多采取组长负责制,犯罪嫌疑人按业绩提成,主犯将每名手下的诈骗成绩公布在黑板上,以此激励后进,鼓励先进。在电信诈骗中,接打电话,办卡,转账,取款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相互之间单线联系,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是实施诈骗活动的必要环节。
电信诈骗的主犯大多是台湾藉人氏,他们潜藏海外遥控指挥,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电信诈骗团伙需要经常转移地点。电信诈骗是使用经过多个不同国家服务器拨打语音电话或者发送文字简讯的方式进行诈骗,会在多个国家之间移动,台湾护照的签证待遇就成为助长电信诈骗犯罪的方便条件。目前,台湾护照可以在140多个国家或地区免签证或者落地签证入境。为了逃避打击,犯罪集团的头目随时要转移基地,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越南、非洲的肯尼亚都是台湾诈骗头目喜欢选择的地点。另一方面,电信诈骗需要电脑以及通信人才,台湾比大陆要容易找到这些人才。加之,台湾司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处罚轻微,电信诈骗的犯罪成本低,以致一些台湾藉的犯罪嫌疑人敢于以身试法。
在电信诈骗过程,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常常采用一些反侦查手段:一是,利用VOIP网络电话和任意显号软件,目的是让被害人相信来电就是政法机关的固定号码。二是,犯罪嫌疑人常常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信息或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银行帐户,手机卡,以此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往往掌握境内外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卡账户,多个账号更换使用,每个账户使用时间都很短。三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的通存通兑功能作案,开卡和取款都在异地进行。四是,只要有赃款进账,犯罪嫌疑人就会立即将赃款分解到多个银行卡账户,由同伙在境内外不同地区取现。取款后,再到其他的金融网点将现款存入团伙成员的账户。一笔20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赃款,犯罪嫌疑人可以在1小时内将其提现,转帐。五是,犯罪嫌疑人在注册公司时,故意让精神病患者担任法人代表,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犯
嫌疑人就会将所有的责任推到精神病人身上。
由于电信诈骗来钱快,获利巨大,暴利超过毒品。然而,电信诈骗的量刑与毒品犯罪相比又非常低,刑罚难以对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特别是一些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后,往往用赃款购买豪车,在家乡新建别墅,一掷千金地结交女友,这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从电信诈骗的方法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乱枪打鸟式,另一类是精准诈骗式。短信诈骗无疑是乱枪打鸟的代表,犯罪嫌疑人通过伪基站向不特定的民众发送中奖类短信,银行汇款短信,就象在闹市区高空抛物一样,总会砸到运气不好的民众。为了提高诈骗的准确率,获取更大的诈骗收益,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民众的准确信息,甚至针对特定民众,制定个性化的诈骗剧本,对被害人实施精准诈骗
当今,诈骗短信,诈骗电话,聊天诈骗无处不在,大多数人每天都会接到诈骗电话,诈骗短信,它们就像污染的空气那样令人难以摆脱, 普通民众不胜其扰。 犯罪嫌疑人兴风作浪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一些电信商,社会中介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网络支撑,故意出卖或泄露公民信息,对诈骗犯罪嫌疑人掀起滔天巨浪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然,诈骗犯罪层出不穷还有道德层面的原因。当今社会诚信体系严重缺失,一些人是非观念颠倒,缺少勤劳致富,踏实做人的思想观念,给社会带来不良的示范作用,这或许是诈骗犯罪难以被彻底剿灭的深层原因。